用好“房屋养老金”让市民宜居更安居 -凯发地址首页app
2月22日下午,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关于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工作推进会,共同研讨如何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老旧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提高老旧小区的宜居水平。
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各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对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阐述,交流了当前老旧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据了解,延吉市老旧小区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年老化,维修频率和资金额度日益增加,部分出现资金不足或资金已使用完的情况,原本就未归集的老旧小区更是面临“无米之炊”的窘境,维修资金无保障,物业安全隐患就不能得到及时消除,因此亟须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工作。
就各单位提出的如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市城管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曹鑫一一进行了解答。对于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质保期内由原施工单位按照施工保修条款保修;超过质保期的,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发生大中修、更新改造的,需通过业主大会决议,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续筹工作;单位自管产权的房屋由产权单位自行组织维修。
下一步,市城管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交纳维修资金的小区住宅能够正常维修、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的民生作用。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杨颖